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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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阅读:发布时间:2021-04-23编辑:孙文礼

各有关单位:

  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。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,一般课题350项左右,专项资助重点课题另行组织申报。课题申请人可依据《课题指南》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,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,自拟课题名称申报。《课题指南》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,申请人可做分解、细化,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明,一般不加副标题。

申请人应在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)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(不属指南范围的填“自选课题”)。

二、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,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申报。

三、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。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。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,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,签署明确意见,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。

四、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。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。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。不支持一题多报。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、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,不得申报。

五、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。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,网上申报的网址为“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”http://www.hbies.cn/

按照资格审查、学科组网上盲评、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。中小学、幼儿园申报的课题实行单列单评,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倾斜。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为:全省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;市州、县区教育局及教科院(所、室、中心)等。参与单列单评的单位申报课题填报所属系统时一律统一填写“中小学”。

六、各高校、厅直属单位的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先报学校(单位)科研主管部门确认,再由各学校(单位)科研主管部门统一网上递交;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、幼儿园的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报各市州教科规划办,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网上递交。

七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,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,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。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

八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时间从2021年6月15日起至6月20日止。由于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采取的限额申报制,请校内申报的老师于6月15日前将申报书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参加校内评审,逾期不予受理通过校内评审的老师获得外报资格,未参加校内评审将不予外报。

联系人:王良波

联系电话:59367703




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


1.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研究

2.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研究

3.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教育发展研究

4.网络环境下德育工作创新研究

5.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湖北终身教育体系研究

6.乡村振兴战略下县域学校建设研究

7.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研究

8.学校安全治理现代化研究

9.人工智能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

10.幼小衔接研究

11.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的机制体制研究

12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、美育和劳动教育研究

13.“五育并举”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

14.中小学作业设计与评价研究

15.中小学学科学业质量标准研究

16.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实践研究

17.特殊教育课程建设研究

18.新时代教科研工作守正创新研究

19.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研究

20.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研究

21.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

22.高职院校“双高”建设研究

23.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创新研究

24.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路径研究

25.“1+X”证书制度试点的理论与实践研究

26.“三教”改革背景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

27.开放教育与高职教育融通机制研究

28.特色一流学科建设的保障体系研究

29.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

30.分类推进高等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研究

31.湖北高等教育结构优化研究

32.高校党建工作与高校改革发展相融合研究

33.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研究

34.后疫情时代国际高等教育合作问题研究

35.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与评价研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