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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阅读:发布时间:2020-03-04编辑:孙文礼

根据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》(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)关于“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”的规定,2020年将进行第十二届(2017年至2018年度)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。《〈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〉实施细则》及《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》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并施行。特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

   1.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(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)或发表的科研成果,可申报参评。

   2.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,也可申报参评。

   3.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;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(已出齐)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。

   4.一部著作中的章、节不能单独申报;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;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;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(3篇及以上),且主要作者相同。

   5.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,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(论文需提交中译文,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)。

   6.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:

(1)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;

(2)教材和教辅;

(3)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;

(4)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;

(5)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。

   7.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本届评奖。


二、申报途径和要求

   1.申报途径:在省民政部门登记的社科类社会组织的会员向所在社会组织申报;市、州、县社会科学工作者向所在市、州社科联申报;高校、党校和科研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向所在单位科研处申报;前三项以外的申报者直接向省评委会办公室申报。

   2.申报要求:

(1)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,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(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)。

(2)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1.网上申报地址:hsas.csdc.info(或www.hbskw.com);

2.网上申报时间:3月5日-3月22日;

3.网上审核时间:3月5日-3月28日。

提交实物资料时间另行通知,感谢理解支持。

申报问题咨询邮箱:sklxsb@126.com


附件:

1.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》实施细则

2.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